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 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4-10-15 浏览次数:

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全民阅读工作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细化落实《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,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,在全市营造人人爱读书、家家飘书香的良好氛围,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,捕捉、记录和展现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的风貌和群众阅读风采,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对于全民阅读的宣传引领作用,激发广大市民的读书学习热情,大力推动全民阅读,推进书香天津建设。

学校将组织师生共同参与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

天津市新闻出版局

二、承办单位

天津理工大学图书馆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工部

三、征稿内容

重点展示我市全民阅读活动中的快乐阅读人物,图书馆阅读故事,校园阅读场景,城市书吧、阅读新空间、智慧书房阅读活动风采,农家书屋耕读生活,实体书店阅读分享活动,各类大讲堂阅读推广活动等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。

四、征集时间

即日起至11月10日

五、参与对象

学校全体师生

六、征集方式

作品申报人填写《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》,并将报送作品和申报表压缩文件,发送至工作邮箱:yts@tjut.edu.cn,邮件主题统一为:“书香天津摄影作品+姓名”。

七、作品要求

(一)作品内容要积极、健康、向上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

(二)作品要紧扣“建设书香天津,推动全民阅读”主题,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和弘扬中国优秀的阅读传统,体现“阅读之美”“人文之美”和“城市之美”。

(三)作品应以纪实抓拍为主,拍摄地点和对象不限,可以本市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或典型阅读场所为背景衬托,抓拍或抢拍读书、看报的场面,画面人物要形象生动、传神,感染力强。

(四)申报个人须对申报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,不得抄袭、剽窃,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,并在申报表中签署相关声明。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,主办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
(五)作者自行命名作品名称,按照要求,认真填报《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》(申报表在此通知后下载)。

(六)每人报送摄影作品限6幅(组照算1幅,每组限4张),长边为1200像素。作品一旦获奖,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不小于5M的JPG格式电子文件。

(七)报送的作品不得加入边框、文字、水印等修饰,不需装裱。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色调、明暗调整,不接收电脑合成的作品。

(八)征集所有作品均不退稿,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,可以将其用于网站、展览、海报、画册制作和其他宣传品等有关公益形象宣传,不再另付稿酬。

(九)所有投稿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征集作品相关规则,主办方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
八、评选方式

活动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,根据结果评出相应奖项。评审结果将在“书香天津”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获奖作品。同时,活动线上接受大众投票(关注“书香天津”微信公众号后进行投票),自动生成排行榜,评出作品最佳网络人气奖。

九、奖项设置

本次摄影征集评选设立最佳网络人气奖若干名,设立团体最佳组织单位奖,设立个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。本次获奖作品将在2025年海河书香节和书香天津·读书月活动期间进行宣传展览。


附件:扫码二维码获取第二届书香天津·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

天津理工大学图书馆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工部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10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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